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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将从持续巩固自然生态屏障、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全民行动、健全美丽内蒙古建设保障体系等8个方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
据了解,《实施意见》紧扣内蒙古实际,针对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等关键生态要素,对防沙治沙、水资源节约利用、耕地质量提升等重要任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推动建立全要素保护治理格局。同时,《实施意见》结合内蒙古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突出强调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加快推动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并细化了国土空间发展格局、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现代能源经济、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任务,不断增强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以组织协调、法规标准、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科技创新、对外合作“六个统筹”为抓手,继续完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政策体系、责任体系、法治体系,构建覆盖环境质量、污染源、自然生态状况等要素的精细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全参与、全链条、全要素、全覆盖、全融合”的督察工作新机制。同时,开展重大政策研究和科技攻关,加强与毗邻省区的交流合作,深化与俄罗斯、蒙古国的交流,切实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守护好内蒙古这片碧绿、这方蔚蓝、这份纯净,让祖国北疆颜值更高、发展动力更足。(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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