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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6日9时许,营根派出所接到受害群众王某某的报警称,其停放在海南省琼中县民政局宿舍家门前的轿车内财物被盗,要求派警处置。
接警后,琼中县公安局局党委高度重视,在局党委的指示下,营根派出所结合公安机关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与合成作战中心对接研判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经过对作案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研判,成功锁定涉嫌多次在夜间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王某某和陈某某的身份。
2023年7月29日、8月1日、8月2日,办案民警依法将涉嫌在琼中县城多次盗窃未上锁轿车内财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王某某、陈某某抓获归案。三人到案后,对于2023年1月至7月期间,多次结伙在琼中县国兴大道某饭店前、琼中县百花廊桥附近居民楼前、琼中县三月三大道、琼中县万泉路升坡村路段等地盗窃未上锁轿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王某某、陈某某因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十六周岁,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该案正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多选择深夜、凌晨时分随机作案,利用车主疏于防范,未锁闭车门的时机,通过拉拽车门的方式选定目标实施盗窃。琼中公安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1.汽车不是保险柜,切勿将手机、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存放于车内;
2.尽量避免将车辆停放在无监控覆盖、无专人看管的偏僻路段;
3.停车后立即锁闭车门并检查核实,确保门窗关闭到位,避免不法分子实施盗窃;
4.如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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